近日,
浙江省人力社保廳等六部門聯合發出的《關于進一步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方式改革實施方案》規定,從今年起,浙江省全面推行以按病種(病組)付費為主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。有條件的設區市開展按病種(病組)結合點數法的支付方式改革試點,鼓勵完善按人頭、按床日等多種付費方式。
看病要多花多少錢?會不會多花錢?怎樣花錢最合理?有沒有“過度醫療”?這些問題,在浙江將有更明確的答案!
浙江人看病收費付費將有哪些變化?
《方案》出臺后,在浙江看病收費付費方式將有大變化——對住院醫療服務,主要按病種、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(DRGs)付費;對長期、慢性病住院醫療服務可按床日付費;對基層醫療服務,可按人頭付費,并積極探索將按人頭付費與慢性病管理相結合;對不宜打包付費的復雜病例和門診費用,可按項目付費。
哪些疾病將按病種收費付費?
所謂按病種付費,即以單個病種治療為核算單位的定額付費。
《方案》規定,在推行按病種(病組)收費付費方面,原則上對診療方案和出入院標準比較明確、診療技術比較成熟的疾病實行按病種收費付費。并及時將日間手術以及符合條件的中西醫病種門診治療納入醫?;鸩》N付費范圍。
而在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試點過程中,應該按疾病病情嚴重程度、治療方法復雜程度和實際資源消耗水平等進行病種分組。從而倒逼醫生主動控制過度醫療,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。
此外,《方案》要求各統籌區明確按人頭付費的基本醫療服務包范圍,保障醫保目錄內藥品、基本醫療服務費用和一般診療費的支付。逐步從糖尿病、高血壓、慢性腎功能衰竭等治療方案標準、評估指標明確的慢性病入手,開展特殊慢性病按人頭付費。
而對于精神病、安寧療護、醫療康復等需要長期住院治療且日均費用較穩定的疾病,可采取按床日付費的方式,同時加強對平均住院天數、日均費用以及治療效果的考核評估。
預計2017年底,浙江各設區市按病種收費付費的病種將不少于100個;到2020年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覆蓋浙江所有醫療機構及醫療服務,按項目付費占比明顯下降。
來源 | 浙江新聞